防止腐敗分子通過移民等方式逃脫我國法律的制裁,就必須實現和加強制度化的國際反腐敗合作機制。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反腐敗國際合作在近年來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主要體現出五大特點。
合作理念不斷開放
我國反腐敗的國際合作對象主要是一些西方發(fā)達國家,這就要求我國在反腐敗國際合作領域至少要具備兩個理念創(chuàng)新點。
其一,構建完整的法制體系的理念創(chuàng)新。締結國際性的公約或者雙邊條約時,各參與者自身的司法制度都應當通過審查。審查內容在反腐敗領域主要是法院的審判是否具有獨立性、刑法相關罪名的定罪要件和量刑裁量方式、刑事訴訟法的程序正當性評估以及與司法相關的人權問題調查。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加大開放,學習和借鑒西方發(fā)達國家有益的法治經驗,積極改良我國當下立法和司法水平,促使國際公約和雙邊條約甚至更加具體的合作成為可能。
其二,國家機關面對涉外案件的理念創(chuàng)新。以前的國家機關在行使自身職權時,其對象往往都是國內的案件。但是隨著我國反腐敗國際合作的發(fā)展,未來我國的國家機關不得不更多地和域外的國家機關或者國際組織“打交道”,這就要求我國相關職能部門更好地與外國溝通協(xié)調。不能完全像以前那樣“埋頭苦干”而是應當把眼光和戰(zhàn)略提升到國際化視野,并且借助有涉外經驗的相關人才,更好地利用國際化的創(chuàng)新理念去解決具體的問題。
合作角色開始轉變
我國在國際反腐敗領域從“觀察者”逐步走向“參與者”,已經成為“重要的參與者”。今后我國必須結合自身的需要在國際領域以領導者的姿態(tài)參與制定一些雙邊規(guī)則和國際規(guī)則,并且在反腐敗的國際領域體現出自身的領導力。這樣,我國才能更加有力地結合自身需要,以國際反腐敗的舞臺作為依托實現自身反腐敗在立法司法甚至政策導向上的需要。如果說加入“公約”是我國反腐敗國際化合作的第一步,那么接下來的《北京反腐敗宣言》就是我國對于反腐敗國際化和合作角色轉變的開始?!侗本┓锤瘮⌒浴返暮炇鹱C明我國反腐敗進入了全新時期,證明全世界對反腐敗問題進入了一個新的認識階段,也證明全世界很多國家都已經在反腐敗問題方面盡量做到有法可依、便于操作?!侗本┓锤瘮⌒浴敷w現了亞太經合組織各國對于預防和懲治腐敗的共同愿望;通過現代科技構建反腐敗國際合作網絡平臺,尤其是做好對于涉及腐敗犯罪的“前端預警”,通過信息網絡平臺的搭建可以更快速更廣泛的整合信息;各國對于反腐敗的國內法逐漸尋找共同點,在理論上也逐漸趨于統(tǒng)一和同質化,如此一來,引渡的協(xié)商和司法協(xié)助的執(zhí)行以及相關判決的執(zhí)行更加順利,既堅持了司法的獨立性、維護了審判權的獨立,同時也解決了國際法律合作時存在的一系列問題,填補了我國相關領域的空白。
合作方法更加多樣
全球反腐的國際合作按照合作范圍和區(qū)域劃分為兩個層面:國際合作組織、區(qū)域合作組織。國際合作組織通過各種區(qū)域性組織以及全球性組織通過的各項公約、協(xié)議、條約以及會議決議等,使全球反腐的國際合作已經形成了一個層次性的基本框架,《聯(lián)合國反腐敗公約》建立和完善了境外追逃追贓的引渡制度和資產追回機制,為各締約國構建開展追贓協(xié)作的平臺,為打擊犯罪、彌補資產流出奠定了基礎。
目前,我國已與35個國家締結了雙邊引渡條約。近年來,我國還成功舉辦第七屆國際反貪污大會、亞洲監(jiān)察專員協(xié)會第七次會議、第五次亞太地區(qū)反腐敗會議、國際反貪局聯(lián)合會首屆年會、亞太經合組織反腐敗研討會等國際會議,多次參加全球反腐倡廉論壇、政府改革全球論壇、國際反貪污大會等國際性反腐敗會議。按照中央指示,2014年最高人民檢察院開展了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與此同時,公安部開展了“獵狐2014”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專項行動,前兩項確立了一系列的通緝犯,通過發(fā)布國際通緝令的方式,強化涉外追逃的成果。與此同時,外交部也積極籌備和組織進行司法協(xié)助條約、引渡條約的談判。上述行為和方法不僅有效打擊了跨國的腐敗案件,更為重要的是給許多潛在的腐敗分子以巨大的威懾力,使其不敢腐敗、不能腐敗。
合作格局愈加寬闊
我國已經加入《聯(lián)合國反腐敗公約》以及《聯(lián)合國打擊有組織跨國犯罪公約》,已經與30多個國家簽訂了引渡條約,與50多個國家簽訂了司法協(xié)助條約。如今,我國的反腐敗合作逐漸上升到聯(lián)合國的高度。主要體現在我國加入了反腐敗公約以及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上,同時,在區(qū)際政治經濟組織當中,我國發(fā)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我國紀檢監(jiān)察機關、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也積極參與跨國腐敗案件的偵辦。我國政府與世界銀行、亞洲開發(fā)銀行以及聯(lián)合國發(fā)展計劃署等部門積極開展合作,拓寬反腐敗格局,開展多種形式的交流和合作。雖然反腐敗的國際合作具有一定的主權屬性,這必定伴隨著部分不穩(wěn)定性。但是從整體的格局上看,我國已經從國與國的單邊走向了我國與聯(lián)合國的多邊合作。這種“走出去”戰(zhàn)略格局的變化為反腐敗國際合作提供了有效的戰(zhàn)略支持。
合作成果逐步深入
我國反腐敗國際合作成果正在逐步深入。其一,國內腐敗趨勢得以有效壓制。反腐敗國際合作的加強使得犯罪分子不敢貪、不能貪,是一種反腐敗釜底抽薪的有效手段。其二,我國在國際反腐敗領域的威望空前提高。我國的反腐敗工作在國際上逐步從“幕后”走向“臺前”,我國對于反腐敗的重大成果已經得到國際范圍內的認同。其三,人民對于政府反腐敗決心的擁護以及政府誠信度的提高,使得我國人民對于政府治理和反對腐敗的決心更加堅定。